【選舉舞弊】涉立法會換屆選舉刊報章廣告 戴耀廷認罪候判另兩人簽保守行為
發布時間: 2022/04/25 12:17
最後更新: 2022/05/24 18:58
港大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、「雞蛋同盟」兩名董事葉劍青及石守正,涉於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,於2份報章刊登6個有關「雷動計劃」的廣告,招致選舉開支共逾25.3萬元,被廉署起訴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。戴今(25日)於區域法院承認控罪,葉及石則獲不提證供起訴,每項控罪自簽1萬元,簽保守行為1年,戴則還押至5月24日判刑。
3名被告依次為報稱退休的戴耀廷(57歲)、報稱「雞蛋同盟」有限公司董事的葉劍青(55歲)及石守正(50歲),被控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。
控罪指,他們被控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,但在2016年9月4日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,即在該選舉中或在與該選舉有關連的情況下,透過「雞蛋同盟有限公司」(雞蛋同盟)招致選舉開支,在2016年8月9日在《蘋果日報》及《明報》刊登廣告,涉款2.5萬及逾2.9萬元;同年9月2日和4日在上述報章刊登廣告,涉款10.45萬元及9.5萬元。
控方指早前與葉、石兩人達成認罪協議,若兩人同意案情,控方將不提證供起訴。葉及石代表律師則表示兩人同意案情,並確認兩人均願意簽保守行為。
案情指,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,戴耀廷、葉劍青和石守正均不是立法會選舉候選人,也不是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。葉和石為雞蛋同盟董事,並為雞蛋同盟東亞銀行帳戶的獲授權簽署人。
2016年6月5日,戴及葉召開記者會,戴指雷動計劃的目的是「踢走保皇黨」,確保選舉後立法會過半數的議員是來自泛民或非建制陣營,從而可重奪議會。葉亦以「公民聯合行動」的代表身分在記者會上發言,解釋雷動計劃的實行方案,並表示會進行推廣活動。
及至9月2日,1個標題為「為時未晚 策略投票」的全版廣告刊登於《明報》和《蘋果日報》。及至9月4日,另1個標題為「終極對決!踢走保皇!」的全版廣告刊登於上述報章。葉、石分別就6項於上述報章刊登的廣告,簽發4張共逾25萬元,由雞蛋同盟帳戶開出及收款人為蘋果日報公司的支票,用作支付廣告費用。
戴耀庭代表律師求情時指,案中刊登的廣告未有提及任何候選人,被告僅提倡策略投票。由於選民票數比例與直選結果不協調,被告希望透過策略投票,有效利用選票,令選舉結果更有效顯示民意。代表律師又指出,被告非候選人,難以申報選舉開支。
法官問及控方有關延遲檢控一事,控方表示當時希望等候政制事務局的相關報告,以了解本案中本案所涉廣告是否能獲豁免。
就葉及石的每項控罪自簽1萬元,法官頒令兩人自簽1萬元,守行為1年,戴則還押至5月24日判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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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